众乐乐

论坛:江湖色作者:丹珞发表时间:2004-12-14 20:37
澳洲大娘的境界就是高啊:)

Pont St Louis是我不开心的时候去的地方, as "It is really nice to see people enjoy themselves."摘段以前写的字吧

“不快乐的时候,我就去Pont St Louis。那里有街头艺人表演。坐在地上,看滚轴少年们一次次挑战他们的极限。天上有轮很圆的月亮。他们跳过那根杆子,就会在天上留下个剪影。坐在我身边的小小滚轴儿童们尖叫着拍着手。等待开场的小丑坐在他的自行车边,不耐烦地看表,时不时跑去跟滚轴少年的头协商什么时候他们可以把场地让给他。我最喜欢的还是拉小提琴的那个乐队。第一次见他们只有三个男孩子,第二次见他们又多了一个女孩子。他们的第一提琴手拉的很好,我却不喜欢,他有种咄咄逼人的傲气。我喜欢那个女孩子。她是他们的外交大臣,卖CD,收钱之类的事都是她在做。可是后来却再没见过他们。

巴黎沙滩时,桥洞下也有很多街头艺人。可我还是喜欢Pont St Lou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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