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陀罗五章/水姻缘,瓷器,烟火

论坛:江湖谈琴作者:雷立刚发表时间:2003-06-02 18:51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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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姻缘

  第二天,马松和罗曼开始公开挽着手走在一起,他们将爱情绽放在陀城的空气和阳光里。就在那天下午,马松到女生楼下等罗曼,许蕾在阳台上看到了他,这离他俩那次石门夜晚的偶然触碰刚刚过去四天,四天,多么短暂,但四天却可以发生多少无法预料的事情啊……然而,这些许蕾都还不知道,她看到了马松,马松也正好往楼上张望,他们彼此看到了对方,许蕾的脸突然就红了,她想,马松一定是在等她,这傻小子,一定是犹豫了这么多天,终于鼓起勇气了吧,那么,下不下去呢?她从阳台回到寝室里面,迟疑了一分多钟,然后找了件最喜欢白色衣裳,换上,走下楼去。
  或许,这个地球上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悲剧,无非是地点不同——你看到了或者没有看到;程度不同——你感受到了或者没有感受到。比如此刻,许蕾轻盈地走出女生宿舍楼,她脸上带着淡淡的却真正开心的微笑,她看到马松也在往这个方向看,他的表情有些古怪,但她没有多想,也没有注意到在她前面不到十米,罗曼的背影也在轻快地前行……直到,许蕾发现,马松脸上突然流露出一种灿烂的神情,他向着她前面的那个背影伸出手去,而后,他和她,手牵着手……在一瞬间,许蕾什么都明白了,她问自己,这就是傻吧?这就是尴尬吧?这就是自作多情了吧?难过得几乎要落下泪来,但是没有,她仅仅是转过身去。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一转身,就是永远。[为保护著作权,作者特此申明:除网络电子文本转载和下载之外,凡涉及传统媒介出版及影视改编之相关权利,务必与作者雷立刚联系,电子信箱为 lei-ligang@163.com ]


  其实真该感到尴尬的本应是张运河,但他反而一点没有。马松和罗曼的恋情让很多同学颇感吃惊,张运河与罗曼走在一起素来让所有路人觉得般配,何况他们有那么多的相似点,都那么修长挺拔、都那么活跃能干、都那么多才多艺。所以,当罗曼挽上马松的臂膀,很多人都感到不解,而那些以前对张运河有意见的人,更是隐隐有些幸灾乐祸,但张运河似乎全无感觉,该干什么照样干什么……论铁腕论手狠,张运河或许不如房硕,但要论城府之深,只怕连房硕在张运河面前也要自叹不如。张运河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不动声色,就像他从来没有藏过那本笔记本一样,就像他从来没有追过罗曼一样,自然得不能再自然地继续和罗曼马松交往,或许,他这样的人,天生就该是未来的精英,因为人类社会权力和利益的残酷竞争最需要的就是如此的不动声色。这世界,权力和利益永远会生生不息,对权力利益的追求永远会生生不息,追求权力利益所需要的厚与黑也永远会生生不息……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自由以及简朴生活的追求同样会永远生生不息,真与美同样会永远生生不息,善同样会永远生生不息,还有爱情,爱情也同样会永远生生不息……
  爱一旦开始,就会像水一样流淌、聚集,浸润到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去。马松与罗曼的爱情,开始得那么缓慢,又那么脆弱,最开始,像一条随时可能断流的小溪。马松总是忍不住自卑,虽然成都女孩普遍小巧玲珑,罗曼身高却有一米六九,穿上高跟鞋,比一米七一的马松高一小截,即便不穿高跟,由于女孩子更显个头儿,看起来也像比马松高,何况她是那么明艳动人,而他却是那样不起眼,这令他总觉得有些自卑。而且,他总觉得并不像真正拥有了她,罗曼是那样一种性格的人:乍一接触十分热情开朗,但真的熟悉了,就会发觉他们总是习惯于把自己的内心埋藏得很深很深,让人不知道究竟在想什么。而即便是身体,她与他也只是搂抱、牵手和接吻,很多个深夜,在小树林,他和她坐在石椅子上拥吻,他很自然地忍不住将手探向她的前胸,但她总是很警觉地掰开,以至于他怀疑她时刻充满警惕从来没有真正沉迷过,于是,他抱着她,心里变得有些难过,一个劲地问,你会嫌弃我吗,罗曼,将来哪一天,你会嫌弃我吗,问完了,又觉得自己问得很卑微,心情就更是莫名地烦闷。。[为保护著作权,作者特此申明:除网络电子文本转载和下载之外,凡涉及传统媒介出版及影视改编之相关权利,务必与作者雷立刚联系,电子信箱为 lei-ligang@163.com ]

  4月中旬的一天,法律系学生会举办舞会,马松一向对跳交谊舞没什么兴趣,可是作为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举办的活动不可能不去。罗曼以前常来参加法律系的活动,这次自然也去了,马松想,不和罗曼跳一曲似乎不大好,于是他拉了拉罗曼的手,小声说,跳一曲吧。罗曼微微皱了皱眉,说,我今天穿着高跟鞋,咱俩一起跳看起来不好看的。马松心里有些不舒服,说,我偏要跳。罗曼看了看他,叹了口气,说,好吧。
  他俩踏着节拍跳起来,马松本来就不熟练,此刻更是有些紧张,接连踩了罗曼好几脚,隐隐约约中,他听到有人在笑,看过去,是周斌。自从开学第一天在寝室里马松和周斌吵了几句之后,周斌就一直对马松很冷淡,有时还说些阴阳怪气的话。马松本来和他都是“平头百姓”,却突然以黑马姿态当上学生会主席,这之后,周斌的反应就更加古怪了,时常表现得对学生会不屑一顾。大学是自由的,确实有不少人对当学生干部并不感兴趣,各人有各人的价值取向,本来很正常,但像周斌那样处处刻意流露出上海人的优越感和“厌恶当官”的意思,让马松觉得有些造作,他们彼此之间越来越相互看不惯。此时,在不远处怪怪地笑着的,就是周斌,他的笑声和他的目光,将很多同学的目光吸引到正在跳舞的马松和罗曼身上。这让马松不由得更加窘迫,又连踩罗曼几脚,显得有些滑稽。
  好不容易跳完一曲,走到舞厅边上坐下,马松发现周斌依然在似笑非笑,他突然产生一种逆反心理,要笑我吗?我还偏要跳给你看!于是当舞曲响起,他再次邀请罗曼,然而他的手伸出去,罗曼的手却没有伸过来,马松用眼神催促罗曼,但罗曼却装作没有看到,这让马松觉得脸一下子发热的,他太自尊,也太敏感,这样不好,但没办法,每个人的性格都充满弱点,他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孤傲起来,很无所谓地笑了一下,走出舞厅。
  罗曼追了出去,马松不理她,他们顺着校园内的小山坡走,罗曼追上去,用肩膀蹭了蹭马松,有些委屈地说:“我也没跟别人跳呀……”
  马松说:“你如果爱我,就不会在乎别人笑,你太虚荣了。”
  罗曼说:“难道你那就不是虚荣?”
  俩人陡然都不说话了,空气变得仿佛凝固起来,他们沉默了好久。终于,马松叹了口气,说:“是的,我也虚荣,你也虚荣,我们在一起可能真的不适合,还是各自去找能满足彼此虚荣心的人去吧。”
  后来,马松发现,他和罗曼在一起的日子里,几乎每次分手都是他主动提出,但他内心深处其实从来就比她更不想分手,他只是自卑,因为自卑,所以喜欢主动提出分手。那次,是他第一次说分手。他记得,当时,罗曼扭过身去,说:
  “分吧分吧……”她沉默了几分钟,又转过身来,“我在成都的时候,就听陀城的一个亲戚说,附近有个合江县,县郊的观音庙有个老婆婆,可会算命了,可以从一个装满水的碗里算命——叫做‘化水’,有点好玩呢——要不我们去算一卦,决定分不分?”

  那周的星期六,罗曼和马松一起去合江古城“化水”。他们约好在陀大正校门口碰头,然后到沙坝车站赶车。约的时间是八点半,可是,都九点了,罗曼还没来,马松等得很不耐烦,又有些急,他想,莫非她睡过头了?于是想回寝室楼喊她。从门口到学生宿舍区有两条路,走到叉路口的时候,马松犹豫了一下,假如罗曼正好走在路上,岂不是很可能彼此错过呢?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不愿再等了,他选了图书馆旁边的那条路往前走,心想,错过就错过吧,有没有缘分都是天定的。还好,事实证明他们有缘,才下一个小坡,他正好迎面碰上罗曼,她一边揉着睡意朦脓的眼睛,一边赶过来。。[为保护著作权,作者特此申明:除网络电子文本转载和下载之外,凡涉及传统媒介出版及影视改编之相关权利,务必与作者雷立刚联系,电子信箱为 lei-ligang@163.com ]

  那次的合江之行,最后与其说是算命,不如说是旅游。在合江城外转了好大一圈,才终于找到县郊的观音庙,一看有些失望,庙很小,那个传说中神奇的“化水老太”没有丝毫神奇之处。每个人交十元钱,买她一碗“神水”,她用树枝般干枯的手指先收了钱,然后再用刚摸了钱的手指,在碗里搅两下,弹几滴水,水波晃动起来,水纹在小小的碗中一圈圈扩散,“化水老太”半睁着昏花的双眼,凝视着波纹,片刻之后,摇头晃脑说几句话,让老远赶来的马松和罗曼将信将疑。既然那么远来了,他们本来还是打算花上那二十元钱的,但等着的人太多,基本是附近的农妇,大致一数,排在前面的竟然有十五六个,轮到他们时,只怕太阳都要落山了。罗曼说,当天是必须赶回去的,让马松去通融通融,告诉她他们必须赶回陀城,看能否提前给他们“化水”。但是,“化水老太”没有通融的余地,很有点大腕的派头,说,“所有人都要排队”。罗曼站起来,“好吧,那我们走。”
  就这么走了,多少有些败兴。罗曼一路气乎乎的,看什么都不顺眼,路过城关小巷口,他们看到一条狗在探头探脑,罗曼没好气地冲着那狗做了个踢一脚的姿势,他们都没料到,那条狗也不叫,猛地冲过来,向着罗曼就咬。罗曼吓得尖叫着往后躲,马松什么也不想,立即护在罗曼前面,用脚将狗踢开……这场人狗大战延续了近一分钟,狗在马松小腿上咬了一口,马松则在狗身上踢了七八下,还踢爆了狗的右眼。这时候狗的主人赶来了,不仅不为马松的伤腿负责,反而为他的狗的眼睛敲竹杠,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马松罗曼根本算不上强龙,他们最后以赔款四十元的代价,得以离开合川。
  因为急于回陀城,在合川时只是匆匆包扎了一下伤口,所以返校后过了两天,伤口就感染了,而且发起了高烧,马松住进了医院。还好那狗并非狂犬,没有更多麻烦,输了两天液,也就没有大碍了。罗曼在病床边守了马松两天,马松说,别守着了,我会过意不去的,罗曼笑笑,说,你这次是“舍身救主”,功劳大大的,我怎么能不守着呢?她这么说着,眼波里有柔情溢动,马松的心一下子就变得像水一样很软很软,只想永远就这么在病床上呆下去,呆到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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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瓷 器
  
  事实上,那次意外地被狗袭击,事后证明成了马松与罗曼情感的催化剂,出院那天,罗曼把一支英雄牌金笔送给马松,说,“这是我考上大学时高中班主任送我的,现在我把它转送给你好了。”,马松笑了笑,说,这算是定情的笔了哟,罗曼撇撇嘴,说,什么定情笔呀,你就是名堂多。话是这么说,确实,“定情笔”送出之后,他们的爱情显著升温了。那之后,罗曼再也不去舞厅,把她最大的业余爱好给戒了。平时也不穿高跟鞋,这样可以让马松感到更男子汉一些。马松当然知道,一个女孩子愿意为你舍弃舞厅和高跟鞋,这已经意味着很深的爱意。
  到了94年5月,大二还有两个月就要结束了,他们的感情更浓了,几乎每天都要见面,要么一起吃饭,要么一同上晚自习。每到晚自习结束,他们总是不舍得立即分开,总要在校园里逛来逛去,直到寝室楼快熄灯了,才不得不各自回去。很多次,马松送罗曼到女生宿舍楼在下,罗曼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楼梯口,马松还是傻傻地站在树荫里下。
  陀城的五月已经十分热了,这是一座火炉之城,哪怕是初夏,哪怕是清晨或者夜晚,哪怕是坐着一动不动,依然热得汗流甲背。教室里没有空调,但比寝室里通风一些,但仍然热得令人心烦。一次,他们一起上晚自习的时候。可能因为热,马松读不进书,他随手拿起笔,一边走神,一边在纸上乱划,过了好一阵子,才发现纸上写的全是罗曼的名字,罗曼一把将纸抓过来,有些不相信地看着马松,说,搞什么阴谋诡计,想感动我吗?马松说,是想感动你,但不是阴谋诡计。
  还有一次,也是在教室,马松和罗曼在纸上写字,教室里必须保持安静,可是他们有时侯又很想聊几句,就互相在纸上写,你写一句我写一句。马松写道:上次去化水,我在校门口等你,你老不来,我回去找你,走到叉路口的时候,我很犹豫,假如你正好走在路上,岂不是很可能错过吗?可是,我那时是那么想立即见到你,怎么也等不下去了,等待太难熬,我只好冒险选了图书馆旁边的那条路,还好,老天爷理解我,让我没和你错过。[为保护著作权,作者特此申明:除网络电子文本转载和下载之外,凡涉及传统媒介出版及影视改编之相关权利,务必与作者雷立刚联系,电子信箱为 lei-ligang@163.com ]

  罗曼写道:天哪,又不是写作文,你居然写了这么多字,恩,简单告诉你,其实,假如我去了你不在,我肯定会等你的,我们还是会一同去,还是会走在一起。
  写完这些,他们相视一笑,都感到甜蜜而温馨。那次下了自习,他们走到操场后面的小山上,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松树下,他们接吻,而后紧紧相拥,马松第一次大着胆子,将手从罗曼薄薄的上衣里伸了进去,他够着的首先是女孩儿细嫩的肌肤,而后是胸罩,他感到女孩子犹豫地微微晃动了一下,但还是没有拒绝,他既有几分激动,又有几分紧张,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将手指探进胸罩里面,这时候,令马松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在高高的胸罩后面,竟然空空荡荡,马松联想起在石门大桥下触摸到许蕾胸脯时那种温软的感觉,立即明白了罗曼是平胸,怪不得那么多次,他和她相拥时,她总是将她的两只手放在两人胸部之间,以前马松以为这是罗曼的习惯,如今他知道或许也是一种遮蔽。所有这些,都是在瞬息间想到和明白的,但是,明白了这些,马松却一点也没有看轻罗曼,反而涌起了无限的爱怜,他突然感到,这世上,在每个似乎完美无缺的东西后面,都可能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缺憾啊,而每一个似乎坚强的东西,都可能有着隐秘的脆弱,都可能需要呵护,需要温情。想到这些,他觉得自己心里温柔得几乎像父亲对着自己的女儿一般,无比怜惜,他把脸隔着上衣轻轻贴在罗曼胸前,用额头轻轻地抵着她的脖子下面,真挚而缠绵,
  你……一点也不在乎吗?罗曼捧起马松的头。
  不在乎,真的,和拥有你这样巨大的幸福相比,还有什么其他细枝末节值得一提呢?
  罗曼,这个平时像云端的仙子、像高高殿堂上的公主、像骄傲的白天鹅般的女孩,此刻似乎是那么地不自信。马松陡然有些心疼,他站直身,搂紧罗曼,用手轻轻拍着女孩儿的后背。他感到,他拥着的,其实是一个多么易碎的瓷器般的女孩子啊。[为保护著作权,作者特此申明:除网络电子文本转载和下载之外,凡涉及传统媒介出版及影视改编之相关权利,务必与作者雷立刚联系,电子信箱为 lei-ligang@163.com ]

  
  此后不久,他们在瓷器口私定终生。那是94年6月,陀城更热了,为了避暑,他们常常在夜幕降临后到瓷器口去,那儿紧临嘉陵江,而且是个垭口,江面上的风直接灌进来,能让人感到一些凉爽。
  那天,罗曼给马松取了两个外号,叫“葫芦娃”,又叫“蘑菇头”,她对马松说,你的头发,正好搭着半个脑袋,像个蘑菇,还像我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葫芦娃。你觉得哪个名字更贴切?说着她就咯咯地笑起来,马送跟着一起笑了起来,他说,这两个名字都好。那时候是黄昏,罗曼说,葫芦娃,走,到沙坝街上逛逛去。
  然后,他们就上街去了,经过一家珠宝店时,完全是为了看稀奇,他们走了进去,里面有很贵的钻戒,他们看着那天文数字般的价格,吐了吐舌头,她拉着他,去看玉,玉有贵的,但也有便宜的,马松突然很想为罗曼买一块玉,戴在脖子上的那种。罗曼说,买什么呢,没必要花那个钱。马松说,要买,虽然我们现在没有多少钱,买不其贵重的,但我愿意把身上的钱掏光。有的人很有钱,即便买个很贵的给自己女朋友,却也只花了他很少很少的一部分,相比与他们,说明我对自己的女朋友更好一些。而且我要让你一看到那块玉,就想起我。罗曼抬起头,深深地看了马松一眼,说,那我也给你买一块玉吧,我也要你记得我。
  他们果然掏光身上的钱——其实也就百把元——买了两块玉。马松给罗曼买的是个心形的,罗曼给马松买的则是环形,都配着普通的红线,可以绕在脖子上。那时候,他们是多么容易满足啊,互相给对方将玉套在脖子上,都觉得真的很幸福,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激动,也因为觉得幸福,他们不想早早回学校,居然顺江走了很长的路,一直走到了瓷器口。夜色苍茫,涛涛江水从一个天边滚滚而来,又从另一个天边滚滚而去,世界如此之大,两个人能相遇并且相爱,是多么不容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珍惜呢?他们从垭口的老街一路走到江边,趁着天黑,别人看不清楚,不怕被笑,偷偷地双双跪在嘉陵江边,发了个誓言,马松说,他一定要娶罗曼,罗曼说,今生非马松不嫁。他们掰着手指算了算,决定等他们大学毕业后第二年就结婚,他说,“那就三年后的今天吧,97年6月12日,我们结婚”,她说,“好”。
  
  6月中旬,大学里陆陆续续开始期末考试,考完之后,一个学期也就过去了。罗曼要回成都了,马松将她送到陈家坪车站。 “真舍不得你呵”,罗曼把手从窗口伸出来,他们的十根手指绞在一起,仿佛被浓得化不开的感情粘牢。“真舍不得你啊”,罗曼又说了一遍。“我也是”,马松说,“我每天给你写一封信”。“一定?”她说。“一定”,他说。
  回旗城之后,整个暑假,马松每天给罗曼写一封信。离别的时候,他这么答应了她,所以他就一定要做到。在从陀城回旗城的汽车上,马松就已经忍不住开始写信了:“小曼乖宝,汽车在摇晃,没有信纸,我找了好一阵,找了一个香烟壳,撕开,给你写几个字。94年7月2日,你的蘑菇头。”
  后来,还有一封信是这样的:“小曼乖宝,今天特别特别想你,本来不想这样告诉你,怕你骄傲,怎可继续涨你威风,灭我锐气?可我实在想你想昏头了。现在是下午4点,本来打算晚上才给你写信,可熬不住了——现在发现每天一封信并非负担,而是乐事。”的确,正如信中所说,写信已经完全不是任务,而是幸福。有时侯,马松特意不把信立即寄出,而是先不封口,时不时拿出来自己反复地看,每看一遍,心里就甜一遍。
  本来就比较长的暑假因为爱情而显得从来没有过的漫长,终于,离开学不远了,怀着欣喜,马松提前返回学校,并写了假期里最后一封信——
  
  心肝乖乖宝贝:
  今天是开学前第二天,特别特别想你,明天你就要到了,这封信,也就不必寄了,当面交给你,当作迎接你的礼物。
  亲爱的,这封信肯定肉麻得要命,可是,没办法,太想你了。如果这时候你就在我身边该多好啊,我一定怎么都不惹你生气,温柔地吻你,搂着你细细的腰,痒你,那是怎样的幸福。
  你看,这些字写的很不工整,主要因为心思全飞到你那里去了,以至于没有心情注意字好看不好看了,另外,因为这笔不太好写,就是你送我的那支笔,那支定情的笔。平时,总是舍不得用,现在拿来用,是因为给你写信,给你。
  那天,给你打了电话,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己掏钱打长途电话啊,长途太贵,以前从来不打,都是父母打给我。不过,我不喜欢电话里的你,你在电话里总是特别理智,没有热情,我不要没有热情的声音。这封信写到这里,我突然想祈祷,祈祷我们永远像在瓷器口相拥而行时,贴近,贴近,贴近,永不分开。
  对了,开学后我打算买一个随身CD机,不过没买,我要等你来了之后一起作决定。
  前几天我便提前返回陀大,主要就是等你。一想着有你,我心里就充满信心,我要做一个让你因我而自豪的人,我订了个学习计划,上午学英语,计算机,下午写文章,或者广泛阅读,为将来自己的创作打基础。我一定会向全世界证明,你选择我没有错!
  盼你,望眼欲穿……吻你!
  你的葫芦娃
  
  写完信,马松轻轻地将信纸装入信封里,一如以前一样,他舍不得立即粘上封口,不断拿出来回味了好几次,最后才恋恋不舍地将信封粘好,他轻轻吻了信封一下,仿佛在吻着他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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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 火
  
  94年9月,他们的大三开始了。大三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谈恋爱的多了很多,原因可能在于大家都普遍意识到了时间的紧迫性。大一大二时,大学生涯漫长得仿佛总也结束不了,像一幕蹩脚的肥皂剧,对于某些天生不喜欢大学生活的人,甚至觉得这简直像懒婆娘的缠脚布,又臭又长,令人生厌。但是,一到大三,即便那些对大学不感冒的人,也莫名其妙地陡然生出一种时光飞逝的感觉。既然“来日无多”,怎能不快马加鞭?这么一来,不论男女,潜意识里都想抓紧时间恋爱一把,否则大学生涯也未免太不浪漫了。在这种心态下,男生们自然加紧了爱情攻势;而女生们呢,也不再象以往那么高不可攀了,有大学民谣为证,“大一娇,大二俏,大三大四没人要”,高年级女生们对此心领神会,纷纷网开一面,对那些大一时看也不多看一眼的追求者大开绿灯。
  牛立国好不容易混成了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虽然到了大三,学生们都不太把校学生会当一回事儿了,大学里本来就比较自由,各人管各人,校学生会毫无管理学生的权力,学生们自然也就不把它放在眼里。而且若论实惠,除非干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位置,否则多数校学生会的干部在评优干或者奖学金时都不如系学生会的干部占地利之便,因此连让人羡慕的本钱也没有。但是,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情,牛立国自己可不这么看,学生会的大幅海报凡他制作的,都要在海报右下角一丝不苟写上“撰写人: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牛立国”,把他那顶虚拟的乌纱,宝贝得不得了。同时,凭着屡败屡战的顽强拼搏精神。他从大一下学期便开始发动的对马小莉的攻艰战终于有了一定起色,一天夜晚临熄晚时,牛立国连跳带蹦回到寝室,一进门就为引起旁人注意而怪笑数声,然后不打自招:“我今天终于把马小莉搞定了!”
  周斌说话一向损,说,“熄灯时间都还没到你就回来了,能搞定什么?”
  牛立国沉浸在喜悦之中,并不生气,依然乐滋滋的,说,“搞定什么?吻都接了!”
  牛立国对马小莉之所以久攻不下,一个重要原因是马小莉有一个藕断丝连的男朋友,他们是从初中就开始“早恋”起来的,那个男生的父亲是建筑包工头,听说家里比马小莉家还富,高二时那男生就不想读书了,跟着他老爸搞起了工程承包,此后他们就两三年没怎么联系,等他再来找马小莉时,她已经念大二,而他也已经挣到了自己的小轿车。他们立即便旧情复燃,但是,马小莉发现,那个男的和以往变了很多,不那么爱她了,而且他好像还有另外的女人。这个发现令马小莉痛苦,毕竟她还是爱他的,她为此时常情绪波动,一边是她爱的人,她的初恋对象;另一边是爱她的人,至少表现得很爱她的人,牛立国。她在初恋情人与牛立国之间摇摆不定,对牛立国时好时坏。那晚,下了晚自习,牛立国心情很烦躁,他走到自费生宿舍区,打算找马小莉,正好碰上马小莉与那个男的边走边吵,那个男的气冲冲地驾车而去之后, 牛立国追上马小莉,女孩子一见他就哭了起来,主动让他搂着,还接了吻……当然,这些经过牛立国一概省略,在寝室熄灯后的卧谈会上,着重谈论了接吻的感受,并三分夸张七分虚构地描述了马小莉爱他的多件事例,一直滔滔不绝到夜晚两点,牛立国才终于在陶醉中入睡。
  与陶醉在爱情中的牛立国相反的是李海,大三开学不久的这个秋季他几乎天天借酒消愁。他与仇冰之间的是是非非没有人搞的清楚,其实看起来也很般配,不知怎么就出了问题,开始还没怎么公开,大二下学期开学后他们的矛盾就逐渐公开化了,李海打比赛时,球场边上永远没有了那位美丽的大眼睛姑娘,而后,他们就逐渐变得像陌生人。对此,李海表现得丝毫不在意,先后又谈了好几个女朋友,其中包括军训时追求他的那个历史系胖妹,显得女友如云,即便质量有所下降,数量却大大提升,以数量抵质量,也不算不成功,偶尔还流露出“不怕搞不了女孩,就怕搞了之后甩不掉”的高调。对此,周斌时常趁李海不在时表示怀疑——“仇冰那么漂亮那么端庄的女生,未必真会让李海搞?只怕是李海在吹牛……”其实,持这种怀疑的人不在少数,甚至连马松也有点怀疑。但是,赵三喜的话比较有权威性,“你们啊,自己吃不到葡萄就以为别人也吃不到葡萄……”,还有牛立国,也一再坚持亲眼看到过赵三喜的床单上的血印子,这些不禁又 让大家还是相信李海得手过,不禁又隐隐约约生出几丝嫉妒。不过,不管李海是否得手,到了大三的秋季就没多少人嫉妒了,因为仇冰有了新的男朋友,也是92级的,计算机系的一个大连男生,论长像不如李海,但气质不错,尤其是,仇冰和他在一起,显得特别甜蜜,那脸上幸福的神情,不仅是装不出来的,也是以往和李海在一起时不曾有过的。这么一来,李海一下子就垮了,天天喝醉, 弄得寝室一团酒气。
  相对平稳的还是那对公认的“模范夫妻”——大一时就好上了的何小江与冯明明,他们属于长像都比较一般、表现都不怎么突出,但是特别会过小日子的那种情侣。每天清晨,两人都不到运动场晨跑,而是手拉手一起在校园林荫道下面跑步,并且又很自然,毫不做作,尤其难得的是,这么手拉手跑步一跑就是两年多,实在不容易,羡煞了旁人,连一些华发满头的老教师,也对他们生出了好感,何小江与冯明明简直成了陀大一景,也成了融洽爱情的一个范本。
  
  自认为可以与何小江冯明明经典爱情比一比的可能要数马松和罗曼。那时候,马松真的爱极了罗曼。有一次,他们约好,到离陀大有一定距离的小龙坎,去吃一家小店的“麻花包子”。虽然是山城,那一段路还是比较平的,为了让罗曼能有点故乡成都的感觉,马松专门找一个有自行车的同学借了辆车,骑车搭着罗曼,那天刚下过雨,路很滑,马松骑车并不太熟练,不小心闪了一下,往地上倒,马松奋力将罗曼扶住,自己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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